热门: 盘上海精彩地下场所   上海最贵的20样东西   吃这个菜能防多种癌!   央视主持人最痛买房史   魔都最霸气的15家面馆   揭韩8大整容最多女星   这样布置沙发客厅翻倍   延安路建无轨电车线路   去年一线楼面价涨8成   最冷天蔬菜批发价跌量减   沪昨日气温创35年来最低   “水管”昨成最热词   周三将告别冰点并迎来雨水   大悦城七楼外墙突发火灾   沪位列全国最拥堵城市第8   
【浏览字号:
老公异装癖吓到妻子 虹口法院判决不予离婚
http://news.online.sh.cn 2016-12-07 13:57 [来源]:东方网

原标题:老公异装癖吓到妻子 虹口法院判决不予离婚

  原标题: 老公异装癖吓到妻子 法院判决不予离婚

  据《青年报》报道,通过相亲交友活动认识的李先生和王女士,因为兴趣爱好等方面的一致性,相知相识并最终选择走到一起,共同步入婚姻殿堂。婚后,王女士偶然间发现李先生喜欢穿戴女性衣物。王女士遂至法院要求与李先生离婚。近日,虹口法院审理此案,认定夫妻双方虽在感情上存在一定问题,但不足以达到感情破裂的程度,通过后期的修复,可以弥合两人的嫌隙。据此,法院判决不予离婚。

  2008年,两人通过“鹊桥会”认识,经过近四年的恋爱,双方于2012年中旬登记结婚,结婚两年后生育一子。双方婚后初期感情尚可,但在2013年上半年王女士偶然间发现先生经常穿戴女性衣物,并将内心的感受实名公布于社交网络。王女士无法忍受,遂向李先生提出离婚;而李先生则认为两人感情基础尚未破裂,拒绝离婚。王女士遂起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决与李先生离婚,一并处理共同财产分割、儿子抚养问题。

  法院经过对王女士提供的相关录音材料和短信、微信记录,李先生提供的照片、情况说明、孩子成长记录册等证据审查,认为李先生的另类爱好并未给夫妻生活造成严重困扰,也不足以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一定的问题,尤其是在孩子的抚养问题上矛盾较为突出,但双方都很关注孩子的成长。健全的家庭对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法院考虑到当事人之子尚年幼,需要父母亲共同的爱陪伴其成长,因此判决不予离婚。



声明: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尽快与上海热线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相关处理。联系方式:shzixun@online.sh.cn

  • 分享到:

  • 上海热线微信公众号

  • 上海热线易信公众号

相关文章

[作者]:郭颖 通讯员 陈莉 [选稿]:张智勇
爆料电话:52122211  给热线提意见
复制地址
浏览器限制,请复制输入框中链接和标题给好友、论坛或博客。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隐私条款 | 广告服务 | 频道合作 | 站点地图 |
 沪ICP备09025212号 沪网文[2014]0028-028号 营业执照信息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上海青年公益门户网站 放心搜
©1996- 上海热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