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豪车趴窝俩月 因没在4S店保养难享三包
●焦点:选择非授权维修保养服务,就要脱保?
程先生认为,此次车辆出现故障后,4S店方面应该承担保修责任,因为车辆毕竟还在“三包”期限之内。
程先生的依据是,由交通运输部、国家质检总局、工商总局、公安部等部门发布的《关于促进汽车维修业转型升级提升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4〕186号)。该指导意见第三章第十一条明确,限制滥用汽车保修条款,保障消费者维修选择权。贯彻落实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汽车三包规定,保障消费者的维修消费选择权和汽车产品保修权利。
该条规定,汽车生产及其授权销售、维修企业(包括进口汽车经营企业)应告知消费者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维护、修理汽车产品,不得限制、干预消费者自主选择维修企业和维修服务,不得以汽车在“三包”期限内选择非授权维修服务为理由拒绝提供维修服务。
然而,高智也提到了一条规定为自己辩护:2013年10月1日起由国家质检总局颁布施行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按照该规定第30条,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内,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营者对所涉及产品质量问题,可以不承担本规定所规定的三包责任,其中的情形就包括“因消费者未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维护、修理产品,而造成损坏的”。
高智说,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玛莎拉蒂车辆的保养,都需要在授权4S店进行。
一个是规定,一个是指导意见,到底哪个才能成立?
就此问题,记者昨日先后联系了郑州市工商局专业分局、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郑东新区分局,但相关人士均未给出明确的说法。
郑州市工商局专业分局汽车工商所的工作人员说,虽然有此指导意见,但在实际执行中,判断各方责任依然是比较麻烦的事情:“比如,如果厂商说是所用油品不符合要求造成的汽车发动机故障,你如何反驳?”
●说法:若协商不成,只能走法律途径
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郑东新区分局执法监察科孙科长说,作为汽车“三包”领域的业务主管部门,他们此前已经接到了程先生的投诉。对于各方责任划分,虽然有总局的指导意见,但在没有第三方权威检测之前,他也难以断定。
孙科长说,为了尽早解决此事,他们曾经召集中鑫之宝、玛莎拉蒂4S店及程先生三方进行协商,但未达成一致意见。
孙科长认为,相对于厂商,消费者作为弱势群体,他们肯定会维护消费者利益,但根据他的了解,消费者自身确实也有一定的过错,比如没有严格按照汽车保养手册规定的条件进行保养,但从造成此次汽车故障的原因初步分析,消费者的责任相对较小。
“我们只能讲明法律法规,尽量协调,但如果协调不成,那消费者只能走法律途径了。”孙科长说,如果进入法律程序,首先要进行的汽车故障检测认定就很麻烦,因为全国只有襄阳、上海、长春的三家单位有资质进行,而且30万左右的鉴定费用还需要举证方垫付,“这对消费者来说,太麻烦也太不公平了”。
在昨日上午再次进行的现场协调中,高智对程先生的处境和想法均表示谅解,他说,他已经向玛莎拉蒂总部发送了电邮,请求总部派人前来郑州处理,并再次征求总部意见,17日下午会给消费者一个最新的答复。
程先生说,如果此事实在协商不成,那他下一步肯定也会选择起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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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稿: 甘薇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