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执行最高法院关于网络司法拍卖的统一要求,2016年10月,上海高院开始着手起草《实施细则》,并结合上海实际,在内部分工、加强监督、办理流程等具体操作层面进行了精细化分工,具有很强的操作性。
目前,在已有公拍网拍卖的成熟经验基础上,今年年初,闵行、杨浦等法院又在最高法院确定的淘宝网等相关拍卖网站平台上进行深化试点。闵行法院的两套被执行房屋在经过24小时网络公开竞价后一拍成交,其中一套房屋经过49轮竞价,最终价格高出评估价28.63%;杨浦法院的一辆被执行车辆也在评估价以上成交。上海海事法院今年春节前夕也成功网拍一艘船舶,一新加坡买家以人民币9600万元竞得船舶,这也是上海法院至今船舶单笔成交价最高的一次网络拍卖。
记者看到,新公布的《实施细则》共分25条,内容涉及坚持公开公正、坚持当事人自愿、坚持执拍分离等6大原则,网络司法拍卖工作中的职责分工、操作流程,法院可委托辅助机构完成的工作类型,拍卖标的物的底价确定,符合暂缓或裁定中止拍卖的情形,监督考核工作如何开展等内容。
盛勇强表示,今年是上海法院实现“两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胜之年,司法拍卖是实现债权人利益的最重要途径之一,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申请人的胜诉权益能否有效实现,是破解执行难的一项重要内容。下一步,上海法院将继续深化执行体制改革,为“彻底解决执行难”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