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回应:正调查,排除工作人员发布可能
2月26日一早,“古宣发布”发布消息否认了相关不当言论是区委宣传部所为,相关内容如下:
2月25日晚,一张疑似我部官微发表不当言论的截图出现在我部官微评论区,引发网友热议和转发,我部在此声明:
1.我部官微仅用于通过正面渠道传播官方声音,与网友互动过程中一直保持客观中立的立场,网传截图之言并非我部所为。
2.图片来源及产生原因正在调查中,一有结果将及时公布。
3.对于恶意造谣,扭曲事实,炒作舆论的个人和机构,我部保留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的权利。
26日上午,记者致电丽江市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已经知悉此事,古城区委宣传部正在抓紧调查核实相关情况。
随后,丽江区委宣传部部长李润兰告诉记者,区委宣传部在25日得知此事后立即展开了调查,目前初步调查结果已排除了相关不当言论系宣传部微博管理人员发布的可能。对于是否存在黑客入侵的问题,李润兰表示已向网安部门求助,调查结果将及时通过官微进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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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警方官微曾误转侮辱性言论
今年2月11日,有网友发布信息称,丽江市公安局官微@云南丽江警方,于10日晚11点左右转发了一篇网络文章称,此前在丽江旅游,遭到陌生男子殴打的女性游客,前往丽江系为“约炮”。
随后,丽江市公安局通报事件调查结果称,2017年2月10日23时许,丽江市公安局宣传民警在浏览一篇网络文章时,将文章分享到@云南丽江警方新浪官方微博,导致文章被转发,@云南丽江警方新浪官方微博管理员发现后,即删除了微博,并与“当事人进行了沟通说明,表达了歉意。”
丽江市公安局称,在核实情况后,已在2月11日,对涉事民警给予行政记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