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中,公诉人围绕作案起因、作案过程、案发经过等情况讯问了被告人,当庭出示了证人证言,并提供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尸体检验鉴定书、物证鉴定报告、作案工具等多组证据材料,以证明本案的犯罪事实及案发过程。公诉机关认为,钱某因感情纠葛故意非法剥夺他人性命,致人死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钱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表示忏悔。其辩护人围绕案发的偶然性、无预谋性、钱某的自首情节等因素发表了辩护意见,希望法庭能够从轻、减轻处罚。
庭审持续了两个小时左右,上海一中院将择日作出判决。(新民晚报新民网记者 胡彦珣 通讯员 李丹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