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子急躁的侯某某因一时性急,争执中用指甲油泼洒了别人的奥迪轿车,最终被法院判处其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5个月。
2016年8月28日19时许,被告人侯某某在杨浦区上海合生汇商业广场地下停车库,因停车问题与胡某发生争执。后被告人侯某某用指甲油泼洒胡某停在该处的奥迪轿车,同时造成停放在旁边的陈某的英菲尼迪轿车受损。经上海市杨浦区价格认证中心鉴定,上述奥迪轿车损坏修复费用为2200元,英菲尼迪轿车损坏修复费用为6700元。
2016年10月9日,被告人侯某某接民警电话通知后至公安机关,并如实供述上述罪行。案发后,被告人侯某某已分别向被害人胡某、陈某赔偿20000元、30000元,并均取得了对方的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