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品牌商环节,手机出厂之前都会预装一定的应用软件,平均每台机器预装量在15-25款左右不等;推广预装应用一般都会给厂商钱,每台几块到十几块都有。由于手机厂商或经销商赚取手机预装带来的利润更可观,将300元成本的山寨机以200元价格赔本出售的情况也不少。”业内人士朱向明介绍说。
实际上,工信部曾两次下发通知,要求手机生产企业不得安装未向用户明示并经用户同意,擅自调用终端通信功能,造成流量耗费、费用损失、信息泄露的软件,但从实践来看,没有对手机预装软件形成有效约束。此次明确规定“手机预装软件须可卸载”,对消费者是利好,但能不能执行到位还有待观察,如果不加强监管,手机厂商钻空子的情况会很普遍。比如,会不会有厂商将软件深度定制,造成删除行为可能影响系统稳定性?删除行为是否会得到不间断提示,以至于强迫用户重新下载?
想赚钱的厂商,想要规避政策并不难。比如,把这些应用做成系统核心功能。规定里也没有明确界定什么是基础功能。此外,即便在生产层面实行了有效监控,这类软件还是有可能流向经销商等其他渠道。厂商对删除预装软件后的手机是否提供保修等问题也需要明确。业内人士认为,需要对“预装软件必须可卸载”作出更多细节解释,以保证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