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我老公小东跟他联系的。整个事情中,我总共只见了林某两三次。实际上我们没有夫妻事实,双方也没有感情……我们是为了买房子假结婚。”她这个法律关系上的老公不仅甩下60万元债务让自己埋单,而且还是一名曾因盗窃电脑被判处刑罚的盗窃犯。
小玉不仅办不了离婚手续,还差点要为曾是盗窃犯的林某偿还60万元债务。苦恼不已的小玉决定不再苦等林某露面,一纸诉状交至法院。最终,法院判决准予二人离婚。
对于房产中介公司而言,不能肆意妄为。以帮助介绍“结婚对象”开展的业务超出了房产公司的业务范围,也亵渎了婚姻的神圣,本身就不合法。所谓的婚前协议的法律效力在法律上也存在很大争议。
更重要的是,如果双方办理的是真的结婚手续,则购房行为发生在婚后,很有可能演变为夫妻共同财产,若离婚时对方提出分割财产的要求,则对实际购房人及其家人均有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巨大损失。
办案法官认为,我们国家《婚姻法》明确规定婚姻自由,如果结婚购房后,对方拒绝离婚,则实际购房人可能还要通过司法诉讼等方式才能达到目的,不仅浪费时间金钱,同时也会给当事人的生活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此外, 如果双方办理的是假的结婚证,则很可能涉嫌触犯刑事犯罪,一旦被查处,相关人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那将更加得不偿失,追悔莫及。(文中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