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区的工商、教育等行政部门已共同印发行政指导书,对区域内有照无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规范和整治,并提出如下要求:
① 不再招收新生,逐步减小办学规模;
② 自行撤除教育培训相关广告;
③ 继续按照已有服务合同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再对现有学员续班续费;
④ 在继续完成对现有学员培训的过程中,从教育教学内容、从业人员资格、办学场所安全等方面予以规范。
为维护学生和家长利益,如果无法安排有资质的教育培训机构接管完成后续培训课程,该退费的就要退费。
下一步,在按照要求对教育培训市场开展集中规范和整治的同时,本市还将从完善教育培训市场法律法规,加强教育培训机构准入、审批和监管,制订培训机构从业人员资质标准等方面着手,对开办条件、师资、场地、教材以及广告宣传等作出规定,增加管理力量,将教育培训执法纳入各区市场监管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引导教育培训市场规范有序、健康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