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交警总队科技处夏良警官介绍,目前绝大多数车辆在开启或关闭“远光灯”状态时的灯束数量、光照强度或光照仰角是不一样的,该类电子警察设备主要是利用这一感光判断技术手段来抓拍“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违法行为。
9月下旬起,宝林路近牡丹江路路段安装了一套新型智能电子警察,自启用以来已累计查处“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违法行为67起。9月19日19时20分许,牌号为沪M88591的黑色轿车因“机动车夜间会车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8条第5项,被电子警察抓拍,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被分别处以罚款100元、记1分,这是本市利用电子警察抓拍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首起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