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产品或受最大影响
某资深业内人士称,指导意见对银行的影响或较大。银行理财产品不像公募基金,它更多是成本估值,一旦净值化后,按市值去估值,像此前曾有的理财池、滚动发行、期限错配等问题都会迎刃而解。
指导意见是一个系统性的东西,影响意义非常长远。并且这是在建立一个有序的机制来规范和引导资管行业,对行业长期发展非常好。
星石投资认为,3个月以下理财产品或消失。
此次征求意见稿对资金池的表述更加明晰,规定封闭式资产管理产品最短期限不得低于90天,投资非标资产终止日不得晚于封闭式资产管理产品的到期日或者开放式资产管理产品的最近一次开放日,这也就在实质上意味着银行不再能通过滚动发行超短期的理财产品投资到长期的资产当中获取期限利差,也不能通过开放式理财产品间接实现“短募长投”,3个月以下的封闭式理财产品或从此消失。
限制杠杆对持牌机构影响不大
中融信托常务副总裁游宇认为,就目前来说,对于杠杆比例的限制影响不会太大。其中,有些是以前一些持牌机构已经有的规定。对于非持牌机构而言,未来会对它们形成一个正面约束。
这次的指导意见是第一次把资管定义了,以前都是模糊的,或者是自己做自己的。现在有了一个统一的框架和法律的尺子。另外,其中对资管行业的核心痛点和行业中比较常见的业务或现象,做了一些规范。
风险控制会增强
农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彭向东表示,从讨论稿来看,包括证券、基金、银行、保险以及一些新的互联网公司过去做的业务差异较大,最主要的是在风险控制方面。新规发布后会越来越趋于一致,有利于保护投资人的利益。
目前资管行业的体量和内部差异较大,因此,一直以来资管行业的乱象被诟病较多,包括多层嵌套、监管套利等。此次新规对规范资产行业行为能起到统一规范作用,对行业长期发展非常有利。
专业化机构受益
星石投资认为,此前银监会“三三四”自查对于委外的影响较大,使得委外出现集中赎回。征求意见稿在消除多层嵌套部分的规定更加务实,并未将委外一刀切,而是可以投资一层资产管理产品,这充分考虑到了实践当中有的机构自身投资能力有限,需要与其它机构开展合作,发挥各自特长的情况,专业化的资管机构也将能够更好的发挥自身的比较优势,与在客户端有优势的机构开展合作。
体现了公平特征
光大银行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潘东表示,第一,制定的规范不光有金融机构怎么做,同时对非金融机构也提出明确要求,对整个资管行业是利好。
第二,多年来第一次体现公平准入或者叫公平待遇。一直以来不同的市场有不同的监管者,不同的机构有不同的规定,第一次为市场的公平待遇打下了基础。对全行业来说,减少了成本,增加了透明度,对银行理财减少了管理成本。
第三,对成立子公司提出正面明确的要求,这是首次官方正式文件里提出来,对将来整个行业的规范发展,打破刚性兑付有帮助。
第四,以前的集中度管理规定只是在公募基金、券商资管计划里有,银行理财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其实各行都有集中度管理规定,只是都不一样,这次首次在全行业提出集中度管理规定。因此,要求银行在未来做业务时要考虑大类资产的配置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