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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鼓励大学生参军 本科毕业生奖励不低于12000元

2018-05-16 14:59:49

  落户就业均有优待政策

  安排专项落户。凡从成都市应征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生(含在校生),在部队服役期满且表现良好,退役或复学毕业后落实就业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可直接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办理落户手续,并享受当地大学生入伍的其他优待安置政策。

  拓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就业渠道。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应拿出15%的工作岗位,在退役大学生毕业生士兵(含退役后复学完成学业的大学生士兵,下同)中择优录取,专武干部一般应当从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中选招。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报考我市事业单位时,给予加分优待。

  同时,给予高校征兵工作经费保障。对高校人民武装部(征兵工作负责部门)征兵工作经费(含兵役登记)按照2万元/年的标准给予经费保障。根据所征兵员(从成都入伍的在校及应届毕业大学生),按不低于1500元/人的标准给予高校征兵工作补助。

  应征入伍的大学生除享有以上鼓励政策外,同时享有批准入伍地其他优待政策。

  会议强调,成都近年来在鼓励大学生入伍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受到了上级部门的表扬,今后要继续做好这项工作。眼下即将进入大学生毕业季,要利用好这段时间,抓好政策宣传,积极鼓励大学生投身国防,参军入伍。(成都商报记者 李秀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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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成都商报 作者:李秀明 责任编辑:史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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