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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永明债权计划遭营口港无力偿还 14家机构"踩雷"

2018-06-13 13:48:29

  来源:经济观察网 记者 蔡越坤 姜鑫 6月13日,经济观察网记者独家获悉,“光大永明-营口港债权投资计划”投资者名单,一共14家金融机构“踩雷”。

  昨天,经济观察网记者独家报道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营口港,600317.SH”)回函称对于“光大永明-营口港债权投资计划”到期的本金及利息共计5.3亿余元无力偿还,申请调整到期还款计划。

  记者获悉,参与投资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光大永明资管”)该项债权投资的机构中,有13家为保险公司,共计投资17亿;另外一家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投资3亿元。

  踩雷的13家保险公司分别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4.5亿元,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2.4亿元,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0.6亿元,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2亿元,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1亿元,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1.5亿元,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0.5亿元,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投资0.5亿元,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投资1亿元,建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投资0.5亿元,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投资1亿元,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投资0.5亿元,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1亿元。

  记者拿到的文件显示,“光大永明-营口港债权投资计划”于2012年12月14日由光大永明资管作为受托人发起设立,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投资于偿债主体营口港指定的投资项目,并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经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就营口港在本投资计划项下的主债权向我司提供本息全额无条件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光大永明-营口港债权投资计划”募集资金规模为人民币20亿元,期限为7年,投资利率为浮动利率,受益人当前收益率为5.68%。计息方式为按季支付利息,分四次偿还本金,营口港务集团分别于首次提款日起投资计划存续满66个月、72个月和78个月后最后一次付息日(2018年6月20日,2018年12月20日,2019年6月20日)分别偿还全部本金四分之一,并于还本付息日(2019年12月14日)一次性偿还剩余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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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新浪财经综合 作者:蔡越坤 姜鑫 责任编辑:史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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