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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发布促进闽台文化交流合作17条措施

2018-07-10 14:41:09

  鼓励台胞在福建申办福建省非国有博物馆;台胞可参评福建省非遗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允许台湾地区投资者在福建省设立独资的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对省属文艺院团的演艺岗位、文化事业单位的文创设计岗位等紧缺人才,可聘用台籍高素质人才……福建省文化厅9日公布了促进闽台文化交流合作的17条措施。

本文来源:新华网 作者:许雪毅 责任编辑:顾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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