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冰箱被骗3亿 有人冒充副行长虚假宣传
银行员工参与欺骗
还有人冒充副行长虚假宣传
励某假冒安泰公司财务总监,涂某某谎称其代表重庆银行贵阳分行能为安泰公司融资7个亿提供担保,并能在承诺函上盖章。
期间,按照涂某某等人的事先安排,有人假冒重庆银行贵阳分行的副行长,到涂某某的办公室,为安泰公司作虚假宣传。
后来,合肥美的电冰箱有限公司先与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华创恒丰86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由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3亿资金;再由华创证券公司与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订“陆家嘴信托·贵州安泰单一资金信托信托合同”,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再与安泰公司签订“信托贷款合同”,准备向安泰公司发放3个亿的信托贷款。
“萝卜章”在承诺函上盖章
美的被骗3亿
2016年3月21日李某、朱某某等人再次来到重庆银行贵阳分行涂某某的办公室,准备面签承诺函。
按照涂某某、杨某某的事先安排,有人冒充充银行工作人员,在涂某某打印好用印申请后,有人拿着用印申请假装去找行长审批。随后,安泰公司的会计吕某某假冒银行工作人员拿着装有伪造的重庆银行贵阳分行公章和行长法人章的箱子进入涂某某的办公室,在承诺函上盖章。
当天美的公司按约定将3亿资金汇入指定的帐户,第二天该资金转入安泰公司在重庆银行贵阳分行的帐户。
随后,经申某某同意,安泰公司支付融资费用4500万元,涂某某支配资金5000多万元,还重庆银行贵阳分行贷款3000万元,归还美的公司3500万元,其他资金用于归还企业欠款和个人欠款等。杨某某分得300万元。
庭审现场
公司法人代表否认诈骗
检方认为,贵州安泰公司以及申某某、杨某某、涂某某、吕某某等7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在签订、履行合同中,骗取他人财物3亿元,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在庭审现场, 安泰公司法人代表申某某表示,他不认可起诉书上指控的内容。他表示,自己没有伙同和安排他人篡改公司负债表利润表等信息,也没有隐瞒公司实际情况,他不构成诈骗行为。公司的融资都是由杨某某负责的。所以起诉书上的作假情况与他没有关系。另外,申某某认为,将这些资金用于归还企业欠款和个人欠款是合理的,而且他的公司也没有资不抵债。
而杨某某则表示,自己不是财务部门负责人,只是公司的一名小员工,拿固定的工资,这些作假的情况他也是事后才知道,没有安排人作假,自己也不构成诈骗。
因案情复杂,此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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