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上午,南京市人民检察院通报,网民“辣笔小球”发布恶意歪曲事实真相、诋毁我国戍边英雄官兵的违法言论,被南京检察机关以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依法批准逮捕。据了解,这是《刑法修正案(十一)》3月1日起正式施行后,全国检察机关依照该法办理的第一起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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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 责任编辑:顾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