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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千万豪宅男方只分得1%!一个细节成关键

婚姻期间购买的房子

离婚时值上千万

然而男方却只能分到1%的份额

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原来是因为两人曾

签署了一份《财产约定具结书》!

杭州的赵先生文质彬彬,李女士开朗自信。几年前两人在别人介绍相识后,彼此看对了眼,相互吸引,很快坠入爱河。相处半年后两人挑了个网红日子结婚。

刚刚结婚的时候,两人感情甜蜜,打算购买一套房屋。在结婚前李女士有套房子,这次她把婚前购买的房卖掉,并用售房款支付了婚后和赵先生一起买的房子的首付。

“房子是你出钱买的,房贷也是你还的,这房子我就挂个名字,所有权都归你。”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赵先生为了表明自己对妻子的感情,说出这样一番话,还向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出具《财产约定具结书》。

白纸黑字写明房产为李女士一人所有,赵先生自愿放弃所有权。二人协商后,婚后这套178平米的房子登记为夫妻双方按份共有,其中李女士占99%,赵先生占1%。

然而过了几年

两人经常因为生活琐事争吵

矛盾不断升级

李女士认为丈夫对自己缺乏关心,感情出现裂痕,2020年夏天起诉到滨江法院要求离婚,并且要求确认婚后买的这套房子归自己所有。

这时候,丈夫赵先生不认同了,他认为房子婚后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时出具具结书办理登记都是为了维护夫妻感情所为,不能作为财产分割的依据。

感情破裂的时候,回归到了钱上,当初这套房子,根据目前市场价估计,大约值1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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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钱江晚报 作者: 责任编辑:梦想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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