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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确定32个出租车重点整治区域 加强执法监管
http://news.online.sh.cn 2016-01-06 08:56 [来源]:劳动报

  从今年1月15日起,如果出租车驾驶员在本市豫园、新天地等32个重点区域,出现拒载、绕道、挑客、宰客等违法行为,城管执法部门可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按照现行法律法规,本市出租行业执法监管主体为本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随着《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实施办法》(沪府令37号)经市政府第100次常务会议通过,第五条第二款第七项规定“城管执法部门依据出租汽车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在中心城区重点区域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客运服务管理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该项规定将于2016年1月15日正式实施。

  为全面贯彻落实《沪府令37号》,市交通执法总队多次与市城管执法局进行对接。同时,为保障城管部门顺利开展属地交通执法工作,市交通委拟订《上海市中心城区重点区域出租汽车行政执法部分事项纳入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范围实施办法》,交通、城管两部门就本市中心城区出租汽车重点管控区域内,相关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客运服务管理的违法行为,明确了实施监管的部门协作、信息管理及共享、投诉举报转办、案件移交等属地执法长效协作机制,以确保《沪府令37号》顺利实施。

  下阶段,市交通执法总队将配合市城管执法局,在32个重点区域组织开展针对性集中专项整治,切实加强对出租行业执法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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