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原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如果符合规定再生育,应当从什么时候起退证?
答:应当从再生育的子女出生之日起退回原已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此前已经享受的待遇不予退回。
社会抚养费还征收吗?
16、对于2015年12月31日以前不符合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行为如何处理?
答: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对于2015年12月31日以前不符合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行为,应当按照当时的规定进行处理。已按规定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不予退回。目前,国家正在抓紧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包括社会抚养费征收制度等等。上海也将根据国家意见和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17、本市计划生育政策与户口是否相挂钩?答:按照目前本市相关规定,居住证持证人申请积分或转办本市常住户籍时,对有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记录的,取消居住证积分资格,不得转办本市常住户口。其他方面没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