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交通整治要有长效机制
有听众表示,交通集中整治工作效果会非常好,“接下来我们关心的是,过三个月之后、过六个月之后能不能把成果有效地保持下去?”
杨雄回应:“广大市民有这个要求,我们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方面也有考虑。”一个就是要调整警务模式,除了交警以外,希望其他警种也能够参与到交通管理上来。比如说小区的问题,就需要当地派出所民警一起来参与。有些是人行道上的问题,巡警也要发挥作用。包括其他的执法队伍,大家一起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阻、治理。要对原来的警务模式进行比较大的调整,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第二,就是提高信息化水平,因为人力有限,要通过电子警察、行车记录仪等,把违法行为记录下来,作为严格管理的依据。这方面还有很大的空间。
第三,就是要有比较好的法律法规。
《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已经有较长时间了,按照新的要求,已提请市人大进行修订。希望通过修订,把新的要求、新的规范,包括这次严格整治以后形成的好做法,能够用法律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作为今后市民、执法队伍的行为准则和管理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