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我现在就来。
曾科长:我马上要去开一个紧急的会议。
记者:如果“百花学习塾”到你们这里来申请一个办学许可的话,你们是否要有教育局的相关资质认定?
曾科长:如果是它来申请一个教育培训内容的话,我们在收到企业的申请之后,也会把申请材料转到教育审批部门,根据区教育审批部门的批复,我们再核发相关许可。
记者:“百花学习塾”在辖区内非法经营这么久,你们先前没有发现吗?平时你们对这些企业是否有巡查?
曾科长:这个问题,你哪天过来我们再谈。
记者:我现在就来。
曾科长:这样吧,你跟我们办公室先联系。
随后,记者通过该局办公室,希望采访分管局长,可办公室负责人说,局长也去区里开会去了。
●律师说法
对非法办学工商和教育都有处罚权
对于多部门认定为非法办学机构的“百花学习塾”,在风口浪尖上依然违法经营,上海创远律师事务所吉建亮律师的看法是,无论是工商部门还是教育部门,都可以依法对该违法企业作出处罚。
吉律师说,涉事企业超出核准经营范围,擅自从事教育培训经营活动,若在相关部门责令改正期限后,仍未改正违法行为,继续从事教学培训经营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应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由于涉事企业正在进行非法办学活动,教育主管部门也应该依照国家民办教育促进法以及相关实施办法,对该企业进行处罚,并对其教学行为予以规范。”吉律师说,如果在规定期限内,该企业的办学条件还不能达到民非教育相关硬性规定,就应依法对该企业的教育活动予以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