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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严”高考即将来袭 各地都在严防作弊
http://news.online.sh.cn 2016-06-07 07:50 [来源]:东方网

  原标题: 史上最“严”高考即将来袭

  近日,教育部连续发通知重申考试纪律,“史上最严高考”在即,各地都严防作弊。在考试期间,教育部门将会联合其他部门查处各类考试违规行为。对于考试不诚信违纪作弊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资格或录取资格,视情节严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并将其计入考生诚信电子档案;对于已经入学的,要坚决取消学籍;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处理!

  今年,组织考试作弊罪首次适用高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2015年11月1日开始,在国家教育考试中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提供试题答案、替考等作弊行为,不仅是考试违规行为,而且是犯罪行为,将受到刑事处罚,最高可判处7年有期徒刑!大家注意啦!考试靠实力,靠实力,靠实力!下面就有几个家伙不走寻常路,但还是被机智的警察蜀黍们识破,从而受到了严惩!

  1

  组织

  作弊

  有仨小伙觉得打工挣钱少,就突发奇想,咱也是会电脑的人,不如换个来钱快的渠道。于是乎,小伙子们就商量着通过高科技手段组织驾照考试作弊。三人分工明确,你找客人,我装设备,他来作弊答题,以此种方式作案多次,非法牟利高达10余万元。

  可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三人最终以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将3人依法批准逮捕。

  蜀黍盘点:

  聪明才智要用在对的地方,走了歪路都是要受到惩罚滴!

  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替人

  考试

  小青从小怀揣着明星梦,奈何成绩不佳屡考艺校却名落孙山。情急之中,她打算走一条“捷径”,找人替自己考试。美女大学生小周以每门2000元接下了这桩生意。本以为一切很顺利,谁料监考老师格外认真,对着准考证仔细看了又看,觉得小周实在比准考证的照片漂亮了太多,从而发现了这起“替考案”。

  目前,小周因涉嫌考试作弊罪被刑事拘留。

  蜀黍盘点:

  长得漂亮也不是万能,考试还得靠自己内外兼修~~

  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3

  倒卖

  答案

  毕某、刘某在某考试前几日在网上打出“销售答案”的旗号,有准备不佳的考生病急乱投医,花了大价钱购入,并被告知考试时可获得正确答案。毕某和刘某召集了一些马仔参考,并让他们记录下考题,通过设备传递到考生那里。谁料,在考场周边巡逻的民警抓到了正在设置的马仔,一个倒卖答案的阴谋就此破灭。

  最终,毕某、刘某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

  蜀黍盘点:

  临时抱佛脚,怎么有效,还得靠平时多积累呀!

  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条: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4

  贩卖

  器材

  任某为创业,与某教育机构合作设立了分公司,但诸事不顺,只招到三五名学生。某日,他接到电话,对方说自己有考试包过的途径,询问他有没有兴趣。任某动了心,便约陌生男子见面,得知所谓包过的“秘诀”竟是一套作弊设备,只要带上这套耳机和无线接收器,就能在开考后收到准确答案。任某花巨资购买数套,并加价贩卖给考生。

  好景不长,这等事儿早被民警查明,任某因涉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任某被刑事拘留。

  蜀黍盘点:

  科技发达了,人心可不能退化哟~

  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史上最“严”高考即将来临,考生们经过这一年的“考验”,应该满怀信心战高考!切勿怀着“小心思”借助“外力”,最后不仅得不偿失,还可能以“作弊罪”入刑!高考并非一考定终生,切勿一考误终生!

  蜀黍在这里祝广大考生考上自己理想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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