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绵城市空间结构
上海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编制是为有效、有序推动全市海绵城市建设提供规划指导;为后续在各区域、各层面的海绵城市规划和设计提供规划依据。本规划范围为上海市行政辖区,总面积6833平方公里。
上海市海绵城市建设包含生态保护、生态修复、低影响开发三大类途径。
生态保护区:远郊区、重要生态节点、廊道、自然保护区、水源地保护区等。
生态修复区:中心城及新城周边地区,外环绿带、黄浦江、苏州河沿岸区域、楔形绿地。低影响开发区:中心城及新城新建区、改造区。
有意见、建议如何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市规土局将《上海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方案向社会公示,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公示时间为2016年11月4日至2016年12月3日,公示期为30天,如对该规划有意见,请在此公示期限内与市规土局联系。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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