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长宁法院根据高院规定,将该案移送至苍南县人民法院。但是,长宁法院并没有因案件的移送而停止调查。2014年3月,执行法官发现钱晶晶的父亲钱家领挂靠他人公司在上海做生意,以此逃避执行,当即对钱家领处以司法拘留15天。当时,钱晶晶托家人带来一封手书道歉信,承诺将积极筹款,于2014年9月底还清全部赔偿款。然而待15日拘留期满后,他们又再次消失。2014年底,上海长宁法院又将钱晶晶、钱家领列入失信“黑名单”,敦促其尽快履行责任。执行法官也多次会同温州当地法院,前往寻找钱晶晶,并发动社会力量“全城搜索”,寻求其藏身线索及财产线索。经过数年的追讨,上海长宁法院执行局已陆续从钱晶晶处执得51万余元,剩下的72万元于11月7日全部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