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次借款缘由同
事情败露终被抓
看到胆小单纯的王丽这么好骗,刘洋叫上自己的狐朋狗友朱斌、唐凡等人多次带着王丽以做化妆品生意为由到处借钱,至案发时,王丽被这伙人带着借了五次钱,共写下了53万元的借条。
2014年4月初的一次借钱让王丽记忆犹新。王丽已经被刘洋等人带着借款,写下20万元的欠条了。刘洋等人表示为了归还之前借款,王丽需要再次借款。于是唐凡等人先带着王丽去农业银行开户,债权人蒋某通过银行柜台转给王丽人民币13万元,随后让王丽写了一张借条,这次借条是有格式的,王丽像填空一样填写了自己的信息和借款金额。同以往一样,这次王丽也是一分钱都没有拿到。
刘洋、唐凡、朱桓在借钱时谎称会帮忙还钱,并且部分借款中作为担保人签字,使得王丽产生钱不是自己拿的,也无需归还的错误意识,进而同意帮忙借款。几人利用单纯的王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触犯刑法,涉嫌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
日前,经奉贤检察院提起公诉后,奉贤区法院判决被告人刘洋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8万元。被告人唐凡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宣告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之后,犯罪嫌疑人朱桓也被依法以诈骗罪批准逮捕。(文中涉案人物均为化名)
【检察官点评】
借款人打借条这种民间借款是一种合同行为,容易引起纠纷给自己带来麻烦。若非自己借款并且钱款未到自己手中,最好不要以自己的名义为他人写借条,当遇到被他人欺骗甚至威胁时,要学会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