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季某因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被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依法判决赔偿邱某车辆维修费用等共计4000元。但判决生效后,季某一直未履行,邱某申请强制执行。然而,执行法官多次联系季某均未果,查控系统信息显示,季某名下并没有可供执行的任何财产,其手机也从未有人接听,“我们邮寄到季某户籍地的多封传票均因无人签收被退回,到其位于上海市松江区的暂住地,发现他也已经搬离,去向难以确定”。考虑到季某已符合相关条件,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依法将季某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同时,将季某的信息在火车站大屏幕滚动播放。滚动播放刚刚运行几天,季某就看到了自己的信息,来到法院要求主动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