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建行、农行已出违约金标准
尽管距离新规实施之日还有一段时间,记者查询发现,截至21日包括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在内的多家商业银行已经公布了具体的违约金收费标准。梳理发现,各家商业银行都设置了最低、最高收费限额,且一次性收取,不再计息。
工商银行发布公告称,自2017年1月1日起,取消“市场调节价项目”中的滞纳金收费项目,同时新增违约金收费项目。具体收费规则为,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收取,每期最高500元人民币或500港币或500澳门元或100美元或100欧元(其余外币账户按最高100美元等值外币收取)或按协议约定收取。
建设银行公告称,自2017年1月1日起,取消超限费,以“违约金”取代“滞纳金”。个人卡具体收费标准为,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次收取,最低1美元或1欧元或5元人民币(币种与相应的最低还款额相同),或有协议另行约定的按协议定价。
农业银行公告称,调整“贷记卡滞纳金”项目为“信用卡违约金”。对于持卡客户违约逾期未还款的行为,将收取“信用卡违约金”,收费标准为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最低1元人民币/1美元/1欧元/1澳元/1英镑/10日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