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丧偶新娘退婚宴被拒引风波 静安区法院判决酒店退还部分婚宴钱款
还沉浸在甜蜜新婚里的新娘杨欣(化名)小姐,与外籍新郎W先生登记结婚不满5个月,离筹备举办婚宴还有60天时,丈夫不幸猝死。杨小姐向筹办婚宴的沪上某大酒店提出退掉婚宴酒席,却遭到酒店拒绝。杨小姐将大酒店告上法院。
觅得心仪洋丈夫
杨欣和从美国来沪担任授课老师的W先生相恋,并于今年1月初,在上海市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杨小姐与W先生经上海某网站推荐,与本案被告大酒店签订了《婚宴服务合同》,该合同约定于2016年7月1日,杨小姐夫妇在该大酒店举办10桌婚宴,总计费用为人民币59680元,酒店优惠收取58000元。合同还约定,若客户取消预定的,大酒店已收取的费用不予退还;杨小姐应按照总金额的30%支付婚宴定金。合同签订后,杨小姐向该大酒店支付了1.7万元作为定金,并在推荐网站领取了礼品。
婚宴前丈夫意外死亡
岂料今年5月1日,W先生在上海家中猝死。杨小姐备受打击,只能与预定婚宴的大酒店联系,表示由于新郎猝死,《婚宴服务合同》无法履行,要求解除合同,退掉婚宴返还预付的定金,遭到该酒店的拒绝。
今年6月2日,该纠纷形成诉讼到法院。该大酒店辩称,合同明确约定,若客户取消预定,已收取的费用不予退还。认为解约是杨小姐原因所致,作为大酒店也蒙受了经济损失。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请。
结合情理法判决
审理中,法院查明该大酒店与涉案网站签有合作合同,由大酒店将客户消费总金额的8%,作为某网站的服务费用,已将杨小姐支付的定金中的3750.4元转给了网站。
法院认为,杨小姐丈夫的突然去世,导致了《婚宴服务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了变化,该变化是谁也无法预料的,不能归责原被告的任何一方,法律上称之情势变更原则。
杨小姐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定金的诉讼请求与法有据。鉴于杨小姐领取的礼品,与该大酒店支付给某网站钱款存在因果关系,杨小姐同意该笔服务费在定金中扣除,于是法院作出上述一审判决。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判决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