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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大学生来沪实习 搬家当晚被驱赶疑掉入租房骗局
http://news.online.sh.cn 2016-11-30 08:28 [来源]:新闻晨报

  [最新进展]

  警方初步认定:涉及合同诈骗

  记者从普陀警方获悉,警方已接到这几名大学生报警,案件正在调查中,初步认定此案为合同诈骗。

  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杨维江律师认为,三个女大学生手中的租房合同没有盖章,但即便签字盖章,也不一定就有效。《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杨维江律师解释,“三房东”小维转租不仅要经“二房东”同意,还要经房东同意,二者缺一不可,否则是对房东物权的侵害。不能理解为A同意B转租了,B租给C之后,C 也自然享有了再转租的权利。

  上述事件中,小维背着“二房东”和房东,私下转租的行为是违背《合同法》的,所签合同当属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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