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宣判涉黑案件 主犯判死缓没收财产1000万元
2018-02-13 13:08:30
新华社广州2月12日电(记者 毛一竹)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12日对陈志伟等16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进行二审宣判。判处主犯陈志伟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00万元,罚金人民币1820万元;分别判决其他罪犯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二年并处罚金。
本文来源:新华社 作者:毛一竹 责任编辑:顾铭
新华社广州2月12日电(记者 毛一竹)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12日对陈志伟等16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进行二审宣判。判处主犯陈志伟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00万元,罚金人民币1820万元;分别判决其他罪犯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二年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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