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算谁的?
儿子成年,起诉父母
可故事并未就此结束。小高成年后,到法院起诉,要求将当年父母离婚时作为共同财产分割的房产份额还给自己。
小高认为,当年父亲在房产证上把90%的房产份额给了自己,母亲也没反对,可见这房产份额是父母赠与自己的,离婚时无权分割。
这下高先生傻眼了,他完全没想到孩子竟会来跟自己争房子的份额。
高先生说,当年把90%的份额登记在孩子名下,是因为夫妻俩感情不稳定,为了防止夫妻一方随意处置房产才这么干的。他觉得,小高来跟亲生父母争房产,跟常理不符,明显是受了外人的怂恿,请求法院予以驳回。
杨女士则表示,这套房子是自己看上的,自己和高先生都是江西人,当初之所以购买这一套北京的房子,是为了让孩子将来能落户北京,从而接受更好的教育;既然本就是为了孩子着想,如果法律有规定房子应该归孩子所有,那么自己愿意服从规定。
那么,当初登记的90%份额到底应该作何解释?这房子到底应该算是小高的,还是算他父母的共同财产呢?
本文来源:法律七点半 作者: 责任编辑:梦想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