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牢就能抵债?别太天真了……
法院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现金516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这里需要大家注意一下量刑情节,张某的亲属在判决前已经将自己诈骗的钱还给了薛某,得到了薛某的谅解,所以张某才会被法院判处的这么轻。
那要是张某亲属没有替张某偿还这一笔钱,又会怎么样呢?
如果欠款未还,将会发生两个后果:
第一、张某同样会被判处诈骗罪,但是坐牢的时间可能要比现在判的更久;
第二、张某坐牢出来以后还是需要偿还这笔钱,这笔钱不会因为张某去坐牢就不用还了。
本案中,刑事责任即为张某因为诈骗罪而去坐牢,民事责任即为张某亲属替张某还给薛某的那笔债务。
大家可能会疑惑,法院判决的罚金一万又是什么呢?
本文来源:法律七点半 作者: 责任编辑:梦想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