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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江苏消保委检测风波 中国调味品协会发声挺企业

2018年10月17日,中国调味品协会在其官网、官微同步发布官方声明。声明称:近日以“29款酱油不达标,海天、李锦记都检出问题,有的都不能叫‘酱油’”等为标题的网络文章,严重误导了消费者,损害了我国酱油产业的声誉。引发了行业信任危机,伤害了真正做好产品的企业。

此前,李锦记、海天也曾针对江苏消保委发布一年前的酱油比较试验做过官方声明。是什么引发了李锦记、海天这两大酱油行业巨头,以及中国调味品协会陆续发布声明?

2018年10月12日,江苏省消保委公布了一份比较试验报告。这份报告声称:一款于2016年12月5日生产的李锦记锦珍生抽的抽样样品,其营养成分表中“钠”明示数值与实际检测数值不符。海天的一款2017年1月份生产的生抽酱油,营养成分表标识内容中蛋白质NRV值计算有误,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此外,该比较试验报告还称,其他多家国内外酱油品牌在标签标识、营养成分标注和品质指标方面同样存在问题。

“柴米油盐酱醋茶”,作为开门七件事之一的“酱”出了状况自然引起广泛关注,“有的不能叫酱油”等舆论迅速发酵,尤其是李锦记、海天两大酱油领域的大品牌,更是成为媒体报道的焦点。“该报告指出了‘儿童酱油是忽悠’、‘贵的不一定好’、‘个别产品涉嫌以次充好’等问题,具有一定积极意义,值得肯定。但很遗憾,在媒体传播的时候,很少有人关注这些问题,几乎所有的焦点都集中在了两个知名品牌——李锦记和海天,从媒体报道的标题就能感受到。”科信食品与营养信息交流中心副主任钟凯撰文表示。

10月14日和15日,李锦记先后在其官微和官网发布回应,称对江苏省消保委于一年前所做的比较试验不服。李锦记在回应中表示:江苏省消保委方面早在2017年9月17日就将检测结果反馈给李锦记公司,李锦记当时就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多次沟通并致函江苏省消保委,要求对抽检样品进行复查,但未获同意。无奈之下,2017年9月26日,李锦记将抽样样品的同批产品留样送到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进行检测,结果显示钠含量合格。李锦记随即将这一消息反馈给江苏省消保委,但是对方并未认可。


让人颇感意外的是,一年后,也就是2018年10月12日,江苏省消保委突然召集媒体对外发布去年的比较试验结果。“当时江苏省消保委抽取的样品,是2016年12月5日生产的锦珍生抽,产品的保质期是一年半,现在都已经过了保质期了,就算是相关部门允许企业再行复检,也已经是不可能的了。”李锦记一位工作人员无奈地表示。

“产品抽检应该在遵守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检测结果的公布也应本着严谨、专业和负责任的态度进行,保证结果的公正客观。如果企业对抽检结果有异议,有权要求该检测机构提供资质证明和抽检样品,企业在确定样品的真实性后,可委托其他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复检。”中国调味品协会在此次的声明中强调。

同样感到无奈的,还有海天。10月15日,海天发布声明表示,抽样产品错把蛋白质NRV%值标低于标准计算公式值,被江苏省消保委点名。蛋白质是对健康有利的营养成分,蛋白质NRV%是一个营养参考值,标签上的标示值低于计算值并不构成产品品质问题,更不是食品安全问题。

业内人士表示,此次海天所涉及到的蛋白质,以及李锦记所涉及的钠,这两种物质都是营养质量指标,并非安全指标。而且,也只是标签标示问题。外界,尤其是个别的自媒体,一定程度上存在误解或者将问题过度夸大的情况。

目前,发布比较试验报告的江苏省消保委并未就外界关注的“为何时隔一年后才公布试验结果,从而导致抽检样品过期无法复检”,以及“2017年比较试验结果出来时,缘何不允许企业进行复检或者自检”等做出回应。

中国调味品协会表示,这次的风波“对所涉及的企业造成的不良影响,协会支持相关企业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也希望各业界人士能自觉维护行业声誉,不要随意转发和恶意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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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上海热线 作者: 责任编辑:梦想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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