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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积分落户调整 积分落户指标分三项

   扬子晚报讯 (记者 薛玲)2月14日,南京市政府公布了修订后的《南京市积分落户实施办法》,该《办法》明确,在南京申请积分落户,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持有本市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正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累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不少于24个月;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据悉,该《办法》将于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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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扬子晚报 作者: 责任编辑:顾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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