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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与后妈争房产各执一词 法院:公证遗嘱效力最高

  东方网记者刘理、胡明冬6月15日报道: 84岁的吴先生和74岁的于女士谈起了黄昏恋。两人火速结婚后,吴先生立下遗嘱,将一套房赠给于女士。不久后,吴先生想变更遗嘱。于是,于女士与吴先生的儿子儿媳吴小生夫妇协商,双方各占该房50%的产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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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东方网 作者:刘理、胡明冬 责任编辑:姚卫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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