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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套房要分12年才付完全部房款?法院:不合常理 驳回原告诉求

  近日,青浦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案件。买家曹先生起诉卖家赵女士,要求赵女士退还收取的购房定金20万元,原因是双方签订居间协议后,曹先生想变更约定好的付款时间和期限。关键是,付款期限还不短: 整整12年,每年付款6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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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上海法治报 作者: 责任编辑:顾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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