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示范区迎来17条一体化发展硬举措
推动长三角市场监管一体化走向深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迎来17条一体化发展硬举措。记者昨天获悉,沪苏浙两省一市市场监管局和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委会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共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的若干意见》,从加快制度集成创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夯实质量基础设施、提升企业服务能级4个方面支持长三角示范区建设。
本文来源:东方网 作者:吴春伟 责任编辑:顾铭
推动长三角市场监管一体化走向深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迎来17条一体化发展硬举措。记者昨天获悉,沪苏浙两省一市市场监管局和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委会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共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的若干意见》,从加快制度集成创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夯实质量基础设施、提升企业服务能级4个方面支持长三角示范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