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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媳带我们去美国!”上海老夫妻卖了浦东的房,儿子去世后…

2017年,老俞夫妇的儿媳赵女士和老两口商议,将老两口所住的浦东房子出售,一起移民去国外给老两口养老。随后,老两口将房子出售,还将700多万元卖房款全部打入儿媳账户。

谁知之后的两年,先是小两口因感情不和离婚,接着儿子因病去世。而当老两口终于缓过来,并意识到去国外养老已经不可能,想向前儿媳讨卖房款时,对方却不肯还了。

日前,年过六旬的老俞夫妇将前儿媳赵女士诉至上海金山法院,要求其还钱。

儿媳“画饼”卖掉公婆养老房

家住浦东的老俞夫妻育有独子小俞。2016年3月,小俞与赵女士登记结婚,老俞夫妻和小俞共有的房产上加上了赵女士的名字,并办理了产证,明确老俞夫妻各占1/3产权份额,小俞夫妻各占1/6产权份额。

2017年,赵女士与公婆商议,将房屋出售后在美国买房,美国房屋的产权份额与原有房屋一致,将来二老也可以赴美养老。老俞夫妻俩同意了儿媳的提议。房子出售后,卖房款718万元全部转入儿媳账户,由她操持美国买房事宜。

怎料之后的两年,儿子与儿媳感情破裂,终以离婚收场。不久儿子因病去世。

老俞夫妻意识到在美国买房共同生活居住的目的已不可能实现,遂与前儿媳协商,按照房屋的产权份额比例将卖房款退还给他们,均被赵女士拒绝。

儿媳辩称公婆自愿转让

老俞夫妻遂将赵女士诉至法院。赵女士辩称,双方无此约定,多年来,小俞与赵女士二人生活开支靠老俞夫妻提供经济扶持。2016年10月其生育长子后,老俞夫妻希望其前往美国继续生育二胎,而赵女士有移民美国并在美购房的设想。为缓解小俞一家的经济压力,老俞夫妻自愿将涉案房屋转让,至于转让款的用途并无特别要求,赠予的目的就是为了赵女士的家庭。

法院在审理中发现,目前赵女士已在美国购房,且正在办理移民手续,房产中并无老俞夫妻的份额。

法院判决儿媳按比例返还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赵女士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老俞夫妻自愿将涉案房屋转让款赠予赵女士家庭。理由如下:

第一,从老俞夫妻在2016年4月仅同意增加赵女士为涉案房屋的产权人并占1/6份额的情节分析,老俞夫妻在仅1年后将全部份额赠予赵女士家庭的可能性不大;

第二,老俞夫妻随子赴美养老的想法符合中国老年人的正常思维;

第三,老俞夫妻对赵女士家庭的经济帮助已远超中国家庭中父母对子女的扶持力度,关于美国购房后在所购房屋中保留同涉案房屋同样的份额的陈述,符合中国人的心态;

第四,双方约定将转让款汇入赵女士名下的账号,此约定符合房屋交易中的习惯,但并不能表示转让款赠予了赵女士家庭。

法院一审判决赵女士支付老俞夫妻房屋转让款478万余元及利息,二审维持原判。

法官:应提倡白纸黑字的合同精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57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系诺成合同,需有赠与人明确表示赠与、对方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赠与作为无偿转让财产的处分行为,本就应该更加明确、清楚表示而不是单纯凭借关系亲近就认为存在赠与,应提倡白纸黑字的合同精神,以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老俞夫妻将1/6产权份额赠与儿媳,又听从儿媳建议卖房置地,是出于对家人的信任,儿媳拒不返还卖房款,强行“啃老”的行为,是对公婆情感的亵渎,客观上侵害了公婆的民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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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上海金山法院 作者: 责任编辑:先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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