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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医保基金管理迎来重大变化 维护每一位参保群众切身利益

  今年3月,国家医疗保障局颁布了《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管理暂行办法》,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规定了飞行检查的启动条件、检查程序、问题处理等内容。

  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是指国家和省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对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经办机构、承办医保业务的其他机构等被检查对象不预先告知的现场监督检查。

  《办法》进一步明确了飞行检查的启动条件。年度工作计划及举报线索、医疗保障智能监控或大数据筛查分析、新闻媒体曝光等反映基金重大安全风险的因素均可触发飞行检查,突出了飞行检查聚焦重点领域、重点问题、重点对象的特点和着力解决医保领域典型性、顽固性、复杂性、区域性问题的作用,有助于医保部门主动发现问题,严打欺诈骗保行为。

  多部门联动形成综合监管合力

  医保基金飞行检查的专业化程度高,涉及部门多,《办法》规范了飞行检查的组织和实施细节,明确了医保部门组织飞行检查和飞行检查组配备人员,并明确要促进形成多部门联动的综合监管合力。

  医保飞行检查人员来自医保、财政、卫生健康、中医药管理等部门以及医院、信息技术公司、保险公司等机构。《办法》明确,医疗保障部门建立与财政、卫生健康、市场监管、中医药等部门的沟通机制,必要时可联合开展飞行检查;对飞行检查发现的涉嫌其他部门职能的问题线索,按规定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必要时可将飞行检查相关结果向同级部门通报。这一机制将促进形成以飞行检查为引领的多部门综合监管合力,实现对被检查对象违法违规行为的多维惩处,有利于提升检查结果的权威性,加大飞行检查的打击力,也将更有力地引导定点医药机构强化自律管理,不断规范诊疗行为和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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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央视网 作者: 责任编辑:顾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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