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劳动合同能否签订、病假工资如何计算等问题,来看市人社局的解答→
电子劳动合同可以签订吗?
根据《关于发布<电子劳动合同订立指引>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54号)第一条:
电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协商一致,以可视为书面形式的数据电文为载体,使用可靠的电子签名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二条:依法订立的电子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电子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请注意:电子劳动合同订立平台要通过有效的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供劳动合同订立、调取、储存、应用等服务,具备身份认证、电子签名、意愿确认、数据安全防护等能力,确保电子劳动合同信息的订立、生成、传递、储存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满足真实、完整、准确、不可篡改和可追溯等要求。
单位支付了经济补偿是否还要支付“代通知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注:上述法条中提及的“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俗称“代通知金”。
综上,“代通知金”与经济补偿不能相互代替。只有当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解除劳动合同,且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的,才需支付“代通知金”。
配偶陪产假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吗?
根据《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配偶陪产假应当在产妇产假期间连续使用,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假设网友"王锐”从2024年2月9日开始休配偶陪产假。
"王锐”的陪产假:2024年2月9日-2月21日
(正常情况下,10天陪产假应到2月18日结束,但期间遇春节(初一、初二、初三),共3天的法定节假日,故顺延3天。)
病假工资具体是怎么计算的?
关于企业应如何计发病假工资,可以通过下面这张表格直观了解:
注1:职工疾病休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最低不得低于当年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的80%。最低标准中不包括应由职工个人缴交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注2:上述“连续工龄”是指“本企业的工作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