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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苏”还是“鸟苏”?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惩治坑人“李鬼”

    “乌苏”和“鸟苏”,一“点”之差,你是否注意得到?

    “乌苏”“鸟苏”比对图。(最高法供图)

    第24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最高人民法院披露的这起案件引发广泛关注——碰瓷“乌苏”啤酒,从名称到包装都如出一辙的“鸟苏”啤酒被认定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判决赔偿208万元。

    22日,最高法举行知识产权宣传周新闻发布会,介绍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情况,发布一批典型案例。不少案例涉及你我耳熟能详的品牌和产品,彰显人民法院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鲜明态度,也让人们切实感受到“知识产权保护”距离自己并不遥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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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新华网 作者:罗沙 责任编辑:顾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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