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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唱会卖“柱子票”被判按比例退还票款

    此前,消费者倪某等人购买票价699元、999元、1299元的演唱会门票,但因买到了“柱子票”,观看演唱会时“只闻其声而不见其人”,不满演艺公司给出的调解方案,于是起诉至法院。今日,上海闵行区人民法院认为商家售卖“柱子票”且现场未及时补救,判令被告以阶梯式退票比例按单张票价420元、650元、910元的标准退还原告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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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新华社微博 作者:兰天鸣 责任编辑:姚卫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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