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毒豆芽”更有依据
作为人们餐桌上常见、且消费量较大的蔬菜品种,一直以来在豆芽的监管上却存在着难度。过去,豆芽生产以小、散、差的企业甚至家庭手工作坊为主,给食品安全带来很大隐患。近年来,上海为规范食品流通行为,开始引入了电子送货单制度,豆芽作为常见蔬菜的一种也在其列。对于豆芽来说,其天然生长速度较慢、收率低,无法满足市场的需求,因此在豆芽生产过程中,往往会添加使用一些植物生长调节剂,来让其迅速生长。这其中,一些安全性高的调节剂可以被合法使用,而有一些种类则是禁用的。在被允许使用的调节剂种类中,又应有使用量的限制。然而此前由于缺乏相应的国标规定,一些不法企业或小作坊为了提高产量就会非法使用或超量使用一些种类的生长调节剂。从全国范围来说,由于之前缺乏统一的豆芽中植物生长调节剂的法定检测方法,因此给各地监管部门的执法带来了困难。
豆芽是在全国被广泛食用的一种蔬菜,过去没有统一的检测国标时,有些省市出台了一些食品安全地方检测标准,但其中规定可以检测的生长调节剂化合物种类非常有限,检测方法和结果判定也存在一些争议。2014年爆发的“毒豆芽事件”,就是一起在豆芽中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方面引起的执法与司法上的争议事件。因此尽快出台全国统一有效的豆芽中植物生长调节剂的法定检验方法十分迫切。
“豆芽中植物生长调节剂的测定”方法的出炉填补了这项空白。该方法规定了豆芽中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吲哚乙酸等11种植物生长调节剂的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测定方法,覆盖了包括绿豆芽、黄豆芽、黑豆芽等多品种豆芽在内全国各地曾被发现使用的各种禁用或限用植物生长调节剂种类。
该方法系由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从去年底开始着手起草制订,该所相关负责人介绍,基于原有的良好技术储备,方法的起草制订约用了一个半月左右的时间,后续还经历了方法验证、专家评审、社会公示、审查批准等环节。从立项到发布,前后合计共3个月左右的时间,堪称迅速。相比国标的制定,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的制定流程与其近似但在时效上会更加紧凑。方法发布后,各地想要开展豆芽中上述11种植物生长调节剂测定的检测机构首先还需要申请中国CMA认证,只有被批准通过取得该项计量认证资质证书的检测机构,才能够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检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