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行为要求明确细化。此次立法针对实践中发现的火灾隐患问题,列举了“搭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或者改变建筑物用途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等九项禁止在住宅物业区域内实施的违法行为;并对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的充电安全作了专门规定,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业主自行管理机构加强对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充电的日常管理,做好每日巡查、检查工作,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遵守安全充电要求。
五是执法监督手段多样。保障住宅物业消防安全,不仅需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还需要与城管执法部门、乡镇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开展执法协作,加大执法力度;同时,经城管执法部门认定为附有影响消防安全的违法建筑的,还可以依法采取限制登记措施。此外,对违反本办法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可以按照规定,将其违法信息提供至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依法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
本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存在哪些问题?
本市居民小区导致火灾因素主要集中在①电气故障和用电隐患风险居高不下;②消防设施缺损且维保不力;③疏散通道堆物现象严重,“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类隐患占96119举报总量的24%;④居民业主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尤其在“对家用电器线路、燃气管道、灶具等进行检查”等方面。
居民小区历来是亡人火灾高发区域,致灾因素主要集中在以下4方面:
一是电气故障和用电隐患风险居高不下。近十年,居民小区因电气线路故障引发亡人火灾共75起,占居民小区亡人火灾总数的28.74%,其中,在老式民宅、群租房、违法建筑、居改非等中,电气线路老化、私拉乱接、使用大功率电器、旧电器“超期服役”等问题尤为突出。同时,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因质量不达标、充电不规范等引发火灾的情况也日益突出,对居民小区消防安全构成新的威胁,特别是一些居民为图方便,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疏散通道内充电,一旦着火“生命通道”被堵塞,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二是消防设施缺损且维保不力。部分老旧小区由于先天规划不足,房屋结构差、连片集聚,内部消防设施缺失、消防水源缺乏,消防本质安全度较低。部分老旧小区虽经政府消防实事项目改造,增配了相关消防设施,但因业委会消防意识不强、规范运作不够、维修基金续筹困难以及物业消防管理不到位等原因,一些消防设施常处于故障状态,无法发挥应有作用。
三是疏散通道堆物现象严重。从“96119”热线市民群众举报火灾隐患情况看,“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类隐患占举报总量的24%,居全市13类火患举报问题之首。而目前,对小区楼道堆物等违法违规行为缺乏有效制约手段,即便整治,如果后续管理不到位也容易反弹回潮。 四是居民业主消防安全意识淡薄。近年来,消防部门委托市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开展了上海市公众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调查,结果显示,本市公众消防安全防范意识得分不高,尤其在“对家用电器线路、燃气管道、灶具等的检查习惯”、“了解灭火器功能及使用方法”等方面得分较低。同时,从日常掌握情况看,群众主动参与日常疏散演练的积极性也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