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律电器
竞价中抬价诱导消费者加价
案例:上海优律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在苏宁易购设立的电子商务平台上开设网店。自2014年8月29日开始,该公司以自有的5款水处理设备商品参与“苏宁易购”的“闪拍活动”,约定消费者从零元起开始竞价,由单位时间内出价最高的消费者获得购买权。
为在“闪拍活动”中获利,该公司工作人员使用“一蛋为你厮守”等三个账号对消费者的出价进行抬价,诱导消费者加价。至案发,该公司共参与抬价并最终成交48场,销售额总计人民币6万余元。
处罚:上海优律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中有关规定,构成欺诈性的销售诱导行为。2015年4月,金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
淘宝网店
进口化妆品无合法进货源
案例:当事人黄某在淘宝网店“80年代免税店”经营韩国进口化妆品。自2013年底至2015年1月,当事人通过网店共销售进口的VDL贝壳提亮液、芭妮兰卸妆膏、黄金眼膜、蜗牛霜、面膜等各类化妆品总额107235元。
经查,黄某销售的韩国进口化妆品,均不能提供证明其合法进货来源的文件资料,这对消费者的日常使用造成潜在危害。
处罚:黄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被工商机场分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宝年贸易
虚假宣传空气净化器性能
案例:上海宝年贸易有限公司是“瑞士风”牌空气净化器的经销商,其将从瑞塑精密模具(嘉兴)有限公司获得的料号为39885的宣传单,通过二级经销商发放给消费者。该宣传单对“AOS 2061”等六款空气净化器的整机性能数据做了介绍,如对“AOS 2061”型号的宣传内容有“0.3微米尘埃去除率高达99.97%”、对“AOS P325”款型号的宣传内容有“0.26微米去除率大于99%”等。
但实际上,上述数据表述的是相应型号空气净化器中使用的HEPA过滤网的性能,而并非空气净化器整机的性能。
处罚:当事人将HEPA过滤网的性能作为净化器整机的性能进行宣传,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构成虚假宣传行为。2015年,长宁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罚款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