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本市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文物古玩领域诈骗类犯罪的集中专项行动以来,上海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共受理文物古玩领域诈骗类案件32件334人。经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213人,追捕29人。
作案手法新,合同陷阱多
检察官发现,文玩领域诈骗类案件呈现三大特点。
第一个特点是分工明确、层级分明,团伙化特征明显。普陀区检察院办理的唐某等人诈骗案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将注册的上海公司虚假冠名为“香港某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将上海某艺术品检测鉴定公司虚假冠名为“美国哈佛文物研究院”,并使用假名对外联络、签订合同。
第二个特点是手法新、专业性强,“合同陷阱”不易识破。市检察一分院办理的一起案件中,卢某某、刘某某犯罪团伙还在香港、新加坡等地雇佣群众演员,组织虚假展览、拍卖,并以流拍为由拒绝被害人退款要求等方法实施诈骗。同时,犯罪嫌疑人在与被害人签订的委托服务合同中预设陷阱,如约定流拍等情况下前期费用概不退还。
第三个特点是案情复杂,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普陀、长宁、青浦等公安机关的报捕事实中均称受骗群众达到数百人、涉案金额数百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