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手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信息纳入上海市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1、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实施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
2、实施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被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行驶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等行政处罚的;
3、由他人替代记分、替代他人记分或者介绍替代记分的;
4、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信用手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信息纳入上海市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1、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实施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
2、实施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被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行驶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等行政处罚的;
3、由他人替代记分、替代他人记分或者介绍替代记分的;
4、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声明: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尽快与上海热线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相关处理。联系方式:shzixun@online.sh.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