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3日,孔某被抓获。“为了维持饭店经营我借了很多高利贷,很多债主上门讨债,如果我回去人身安全无法保证……到目前为止,利滚利已经1000多万了。”孔某当庭向法官陈述逃避的原因。孔某称自己只能以开出租车维持生计,虽然收入稳定,但是还要赡养老人抚养上学的孩子,支付每月的房租,根本无力还钱。
法院查明,劳动部门先后向孔某送达了《责任整改通知书》、《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理决定书》、《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等责令其限期支付所欠工资,但孔某仍不支付。自2014年11月起,被告人孔某以拒不接听电话、逃匿等方式,逃避支付30余名员工工资报酬,共计人民币12766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