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失业金人员首度纳入范围
“以前不知道还有临时价格补贴,不知道能增加多少钱,当然也算是额外的惊喜。”失业在家的徐女士话语中透露出些许兴奋。两年前和单位“拗断”后,她成了一名失业人员。无奈之下,她只好拿着单位的退工单、户口本、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在社保中心登记失业,并开始领取失业保险金。“虽然工龄很长,但失业金一个月也只有1000元不到,而且还是逐年递减的。”徐女士说,现在物价上涨厉害,失业金不多,还是想着能尽快去再就业。
徐女士口中的临时价格补贴,今年首次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纳入保障范围。近日,上海市发改委发出公告称,为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决定进一步完善物价上涨联动机制中的价格临时补贴政策。其中,价格临时补贴保障对象包括本市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以及符合本市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救助办法规定、享受生活救助的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
根据新的标准,当满足本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月度同比涨幅达到或超过3.5%、本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中食品类价格指数月度同比涨幅达到或超过6%中任一条件,价格临时补贴就将启动,而当本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中食品类价格指数月度同比涨幅同时回落至启动条件之下时,则停止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相关人士表示,此次调整也将CPI中食品类价格指数由季度同比涨幅达到或超过7%调整为月度同比涨幅达到或超过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