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设置非法指示牌”将纳入道路巡查
按照规定,除交通标志外,本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指示标志的设置,应符合《上海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指示标志管理规定》和《上海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指示标志技术要求(试行)》:“道路指示牌的设置,应符合规定的用途并履行相关审批手续,由市、区道路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分工统一设置,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设置道路指示牌。”
那么,如何分辨路上的指示标志是否正规呢?
即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上海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指示标志管理规定》中的第五条显示,“可设标志的对象”为: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客运码头、公交枢纽、轨道交通站点等公共交通设施;大型公立医院、行政事务办理机构等公共服务机构;博物馆、展览馆、文化馆、纪念馆、美术馆、图书馆、体育场馆等公共活动场所。“可以设置指示标志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具体范围,目前正在由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公安、文化、体育、卫生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确定。”路政方面表示。
针对擅自设置非法道路指示牌的现象,也将逐步纳入道路三级巡查处置机制、网格化管理平台和年度道路日常养护管理工作中,一旦发现违规设置道路指示牌的情况,路政部门将积极组织整合道路管理、城管和交通执法等各方力量,迅速查处、及时清理,确保道路指示牌设置与管理规范有序,路容路貌整洁舒适。市民如果发现类似“山寨指路牌”,也可拨打12345市民热线反映,相关部门会加以甄别,调查取证后予以处置。